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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函

索引号: ZDDBG25967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0〕1259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函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1-28

省委依法治省办:

按照贵办《关于报送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陕法办〔2020〕49号)要求,我厅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推进情况随文报送,请审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陕西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评选为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建成交通强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我厅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对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清理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等17项年度重点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序有效推进。厅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五次(扩大)会议精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深入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推动依法防疫,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全过程。为推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田文平副主任为厅机关工作人员和厅直单位领导干部解读《条例》制定修订背景、立法过程及修订的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典》宣贯,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程淑娟作专题讲座,为厅机关全体干部配发《民法典(实用版)》。

(三)深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1.做好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修改审议工作,配合省司法厅对《陕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办理了《陕西省行政执法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0余件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今年以来,我厅共召开党组会31次、厅务会9次,研究审议了《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高速公路ppp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议题。

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我厅按照《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厅共向省司法厅报备3件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1.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入研究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发布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向省职转办建议取消23个省级事项,下放3项许可事项。二是为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修订)贯彻落实工作,结合2018年省政府令第214号精神和我省水路运输实际,提请省审改办明确设区市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的经营许可”为具体实施主体。三是按照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结合我省“放管服”改革进展及工作实际,梳理形成了自贸区交通运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及改革工作具体措施。四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变相审批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省厅权责清单中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摸底,确保不存在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许可事项,梳理形成省厅行政备案事项清单,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五是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2.加强信用监管。一是根据部、省对信用体系建设的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印发《2020年陕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了创新信用手段、开展追踪评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等21项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开展“信用交通省”创建调研,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河北、浙江、福建、河南、云南调研“信用交通省”创建经验做法,到江苏、湖南进行实地调研。三是完成“陕西加快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与‘信用交通创建’实施方案研究项目”招标及开题论证工作。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信用承诺的适用范围、承诺内容、承诺书范本,组织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地市交通运输局梳理适用于信用承诺的许可事项。

(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

1.积极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省编办到渭南、宝鸡、西安调研治超站点人员改革情况,提出公路治超检测站整合及人员划转意见;加强了对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市县改革过程遇到问题和困难,积极向省委编办反馈。截至10月初,我省11个市(区)已全部印发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完成挂牌,人员划转正有序推进。

2.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提供信息平台,召开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座谈会,赴渭南、西安、西咸新区等地开展系统需求调研,编制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工可。

3.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骨干培训。组织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骨干培训,为参训人员讲解行政强制理论与实务、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析《行政处罚法》实施中常见法律问题,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我厅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主渠道省厅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截至11月底,主动发布信息1229条,其中政务信息799条,文件232份,政策解读25期,通知通告91条,招投标信息82条,在此基础上,扎实做好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工作,通过平台回复网友咨询提问283条,举办领导访谈15期,较为全面的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解读。公民法人通过省厅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46条,均已进行了回复办理。

(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为我厅法律顾问,全面参与诉讼复议案件办理、重要合同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和立法文件法律审查、普法宣传工作,帮助我厅构建起“以事前预防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加强事中控制”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2020年,协助我厅进行合法性审核40余件。

(七)认真整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认真对照《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查找不足,针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组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行业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八)细化措施,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核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持续运用全省道路运输第三方监测平台,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持续加强动态监控,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

2.深刻汲取“6·13”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风险管控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攻坚行动,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加大“黑客车”、“黑货车”和“黑客运企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持续推进《全省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任务落实,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加强巡检监测,完善沿线提醒警示标志,做到防患于未然。

5.持续推动《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任务落实,结合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督促相关单位不断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切实保障公路安全通行。

6.深化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制度,以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为依托,巩固和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个别干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依法行政的观念,对法律政策的学习和法治意识的培养重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提升空间。

二是执法信息化建设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实际需求,执法记录仪等现代化执法装备存在配备不全或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是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为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共享,强化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实现协同执法与联网监管提供信息平台。

四是编制执法事项目录。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待国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出台后,编制并对外公布我省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用目录,并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妥善处理争议。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和备案工作,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积极化解事后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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